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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/01/08 公益出租人如果賣房了,能不能享受稅務優惠?

近期有民眾向稅務單位詢問:
如果我是「公益出租人」,未來想把房屋賣掉時,可不可以享受優惠稅率?

先來釐清一件事情 —— 答案是否定的。


一、什麼是「公益出租人」?

「公益出租人」是政府為了活化閒置房屋、支援租金補貼政策的一種身分認定。
換句話說,就是:

  • 屋主把房子出租給 符合租金補貼資格的租客

  • 在政府核定後,可以被認定為公益出租人

  • 這樣的身分,在持有期間可以享有以下 稅務優惠

    • 房屋稅、地價稅等持有稅比照 自住稅率課徵

    • 租金收入也可能有 綜合所得稅免稅額
      (每屋每月最高可免稅 1.5 萬元)


二、出售房屋時「公益出租人」有什麼優惠嗎?

這是民眾最關心的問題。
稅捐稽徵處明確指出:

公益出租人在 出售房屋時, 並不適用任何優惠稅率。

也就是說:

  • 即使你符合公益出租人的稅務優惠資格

  • 但在賣房時的「土增稅」(土地增值稅)部分

  • 並沒有任何因為公益出租人身份而減免的條文

換言之,上市場賣屋時,和一般屋主一樣,仍然是用 一般的土增稅率計算,並無優待。


三、實務與判斷重點比較

事項一般屋主公益出租人
            房屋持有期房屋稅                    正常稅率            可比照自住稅率
地價稅正常稅率可比照自住稅率
租金收入綜所稅需申報         每月租金最高 1.5 萬可免稅              
出售時的 土增稅正常稅率沒有優惠

四、短評與建議

很多人誤以為只要有申請公益出租人身份,就能在未來「賣房時也省稅」。
但實際上:

  • 稅務優惠只能 在持有期間享受

  • 出售時的稅務計算仍以一般稅率處理
    (與是否為公益出租人無關)

因此,在考慮「出租後再賣房」這樣的操作時,一定要把 未來的土增稅負擔納入財務評估,而不是只看持有期間省了多少稅。

另外,如果考量到房地合一稅,就會更加複雜了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