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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/01/08 房子信託就不怕欠稅遭法拍?稅務局打臉:照樣強制執行
很多人誤以為,只要把房屋或土地登記在信託名下,之後欠繳地價稅或房屋稅,就不會遭遇強制執行或法拍。對此,稅務機關強調,這種觀念是錯誤的。
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指出,《信託法》第12條第1項雖規定信託財產一般不受債權人強制執行,但法律同時明定例外情況。如果欠稅是因信託財產產生的義務,例如地價稅或房屋稅,這些債務就不受信託保護範圍的保障。換言之,即使房屋或土地已在信託中,若信託受託人沒有如期繳納稅捐,稅務機關仍然可以依法對該信託財產進行查封或拍賣。
稅務局進一步提到,曾有案例中,民眾把房產交給親友擔任受託人處理信託,未料稅單寄到後受託人未繳稅,該名民眾認為房屋因信託可免於強制執行,結果被稅局以欠稅移送強制執行程序,信託財產最終可能面臨查封或法拍。
因此,稅務局提醒信託財產所有人,在設定信託之後仍需密切注意受託人是否確實履行管理義務,以避免信託財產因未繳稅捐而遭受不必要的強制執行。
文章重點整理
主要資訊
有人誤解房屋或土地置於信託後即可避免欠稅被執行或拍賣。
根據《信託法》第12條第1項,信託財產通常不得被債權人強制執行,但法律有例外。
因信託財產所生的稅捐(地價稅、房屋稅)不受信託法通常保護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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